告诉你三方协议的这三个“陷阱”,可千万不要再跳进去了
毕业季的求职之路基本就是等待三部曲
海投······等
笔试······等
面试······还是等
但如果你细想一下求职成功后的种种
这就绝对算得上是幸福的等待
今天为了即将等到圆满结果的你们,招聘君特地来给大家讲讲求职成功后的第一步——签署《就业协议书》,这份协议里有哪些要小心的陷阱呢?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方协议。用以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毕业生到单位报道,用人单位正式接受后自行终止。三方协议在毕业生离校之前签订,签约后就意味着毕业生的第一份工作基本确定。
高亮注意!!!
陷阱一
三方协议备注留白
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往往最容易被忽略的部分。很多用人单位备注啥也不写的,那是在坑你,备注里是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包括签约前达成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股票和五险一金等,须仔细备注清楚,为的是以后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中,有关待遇问题是大家最关心的部分,一定要在签署三方协议以前就要确认好。
问清楚税前还是税后,以及一年发多个月的工资或年底是否双薪等。
很多用人单位都有季度奖、年终奖或项目奖,奖金占收入的可观部分,要询问确定能拿到的奖金。
有些用人单位会有通讯、住房、伙食等补贴,也要询问清楚。
一些单位会有购物券、生活用品等福利,最好跟内部师兄师姐打听一下。
了解公司是否可以让员工购买股票,尤其是一些即将上市的公司更可能对员工开放股票购买,如果有的话可能是难得的机遇。
五险
一金
常说的“五险一金”,分别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些都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要注意单位的缴费基数,是否远远低于你的实际工资,避免单位在上面做文章。
陷阱二
实习期算作试用期
签订了三方协议后,用人单位会通过试用期对你做进一步的考察。小伙伴们这个时候肯定是火力全开,尽全力表现自己。
试用期是建立在双方已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但不排除用人单位趁你还没毕业就跟你先签了一份实习合同的情况出现。实习和试用不只文字区分,更在于性质完全不一样。这份实习合同只是普通的劳务关系,不是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工作量给你钱就行,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想什么时候开除你就开除你。
用人单位为啥这么不爱跟你签正式劳动合同?
一是怕被劳动合同“套牢 ”,不能随意解雇职工;
二是逃避办理用工登记,不缴、少缴税款和社会保险;
三是它压根就没打算招正式员工,只想用“实习”的廉价劳动力。
为了防止最后被坑,平时就要保留好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发的“工作证”、“服务证”或者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留作证据,以方便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一旦被证实你们是“事实劳动关系”,应该签劳动合同却没签的话,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且,“应当签订,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里,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根本不存在用人单位批准不批准的程序和手续。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要辞退劳动者,必须提前30天通知,如果不提前30天通知,也要多给出30 天的工资。依法该缴纳社会保险费没缴的,劳动者只要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后,用人单位仍然要补缴社保,且相关责任人还要接受处罚。
陷阱三
违约金超高
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不少用人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面对这个陷阱,通常做法是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 5000 元,这样你再遇到更好的工作,想毁约压力也没那么大。
但实际中,如果三方协议签订了高额的违约金,一般企业实在不能“免费劝退”学生,就会先录取入职,然后试用期再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时候不但不赔钱,还会耽误求职者很多时间。
所以签完三方协议千万别忘乎所以,觉得你就没事了,居安思危,在没正式转正之前,套路多着呢。当然,也要学会见招拆招,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部分图片来自微言教育
部分文字来自南瓜学堂
编辑:A.R.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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